鹿城区局开展高温季节药品专项检查行动
发布时间:2023-08-16 来源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规范高温季节药品企业日常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6月底以来,鹿城区局紧盯重点对象、突出重点领域,“检查+宣传”双向发力,放大三种积极效应守牢夏季高温药品安全底线。
一是严控重点领域,放大监管效应。坚持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与按风险等级重点监管相结合,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对药品批发连锁企业、医疗机构和全区零售药店开展高温季节随机抽查,重点对特殊药品储存运输,疫苗的验收、储存、使用、不合格处理,零售药店药械存储阴凉区温湿度环境要求及调控设施设备配置是否达标等开展专项检查,避免出现因高温高湿环境下未采取有效温湿度调控措施而引起药械变质失效情况。经查,个别医疗机构存在中药饮片未阴凉储存、部分药械避光防潮不彻底或养护管理不达标等问题,总体情况良好,发现问题机构全部当场整改完毕。
二是凝聚多方合力,放大互促效应。进一步严格规范含兴奋剂药品、含麻醉药品和曲马多口服复方制剂等经营行为,科所联动开展亚运期间特殊药品专项检查,与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联动强化信息交流和协作配合,通过互补互利、互联互动汇聚特药监管协作的“新动能”。坚持线上线下协同监管,在固有监管的基础上创新智慧监管模式,合力实现特药非现场智能化监管,全力防范、化解特殊药品安全风险和流弊风险。截至目前,累计开展特药经营使用单位联合执法行动6次,联合卫健部门开展医疗机构检查5家次,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禁毒专项检查2次。
三是强化宣传造势,放大辐射效应。加大麻精药品安全管理宣传力度,深入药品批发企业详细解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增强行政部门的信息要素、培训内容等优势资源向药企的辐射力。通过“线上+线下”形式开展零售药店用药安全宣传活动,全面宣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定期在药店微信群发放提醒通知,引导药店从业人员加强自律意识,严格落实风险预防和控制措施,让宣传效果向边缘地区辐射,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3/8/10/art_1228989352_5893362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