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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局高效开展含兴奋剂药品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23-07-13    来源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为做好亚运会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预防和杜绝药源性兴奋剂事件发生,海曙区局强化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推动药品零售企业含兴奋剂药品专项整治行动高效开展。

  一是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摸清辖区内含兴奋剂药品经营企业和有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资质企业的底数,建立动态分类监管台账。与辖区内所有药品零售企业签订《零售药店规范经营承诺书》,宣教结合进一步夯实企业药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求含兴奋剂药品零售药店要在营业场所内醒目位置张贴“含兴奋剂药品运动员慎用”等警示标语;对于外包装无警示标识的含兴奋剂药品,在外包装上加贴“运动员慎用”标识。截至7月10日,已下发警示标语500余张,含兴奋剂警示标语亚运海报465张,“运动员慎用”标签2500余张。

  二是加强指导,自查自纠。对辖区内11家批发企业,4家连锁总部和465家药品经营企业组织开展《药品管理法》《反兴奋剂条例》等法律法规专题线上培训。下发《含兴奋剂药品参考目录》,重点引导全区含兴奋剂药品经营企业深入开展含兴奋剂药品梳理自查,建立企业的含兴奋剂药品经营品种目录表,形成自查报告,并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限时整改。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在计算机销售系统内对含兴奋剂药品进行警示提醒。

  三是强化监管,风险闭环。结合日常监管开展含兴奋剂药品专项检查,6月以来,已完成对1家药品生产企业、4家药品批发企业、2家连锁总部、1家亚运会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的含兴奋剂药品和特殊药品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通对药房、药库进行实地查看,翻阅台账资料,详细了解药品管理情况,并对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养护、配发使用等各环节及产品质量进行全方位检查,暂未发现违法行为。零售药店方面,科所联动开展零售药店含兴奋剂药品专项检查,共检查相关经营单位175家,出动检查人员360人次,2家药店药品外包装张贴“运动员慎用”警示标识不到位,已现场责令立即整改完毕。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3/7/10/art_1228989352_589331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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