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局开展化妆品专项检查守护妇女节“美丽消费”
发布时间:2024-03-09 来源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为确保女性节日消费安全,莲都区局提前部署,针对节日期间市场上热门促销的化妆品、隐形眼镜(美瞳)等“美丽消费”产品,开展专项检查行动。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65人次,检查经营单位27家次,责令改正2家。
一是数字赋能,强力度排查。根据化妆品经营、医疗器械主体分类管理清单,要求化妆品、隐形眼镜(美瞳)经营主体开展自查自纠,规范经营行为。“线上+线下”同步推进,线上通过产品验收小程序、医疗器械商家GSP经营软件开展排查,线下开展商家检查与走访,重点关注化妆品、角膜接触镜经销聚集街区商圈,检查节日促销产品质量、产品价格、标签标识、进货来源等情况,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嵌入宣传,多维度科普。检查同时,重点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宣传,用好化妆品安全志愿宣传志愿者小队、银泰商圈化妆品百千万美丽消费宣传栏等平台,督促商家注意提升产品质量与服务质量,规范化妆品广告用语、促销方式等,预防出现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行为。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
三是高效维权,全链条服务。畅通投诉举报机制,结合“放心消费”“百千万美丽消费示范创建单位”工程,督促商圈、店铺在显著位置公示消费投诉举报电话,在化妆品经销集聚区就地设置放心消费维权小站,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4/3/8/art_1228989352_5893569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奉化区局开展药品集中整治工作
- 下一篇:余姚市局“三举措”守护群众春季用药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