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区局开展药品集中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24-03-09 来源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规范315期间药品网络销售秩序、净化药品网络市场环境,促进药品网络销售健康有序发展,奉化区局开启了网络药品整治行动。截至3月8日,已检查药品网络销售主体79家。
一是全面排摸基数,掌握平台企业情况。区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联系了阿里药房、京东买药、饿了么、拼多多、美团、微商城等第三方平台,按照应统尽统原则,精准掌握平台企业底数和动态,并结合浙江省全程电子化平台数据,确定了区内药品网络销售企业102家。
二是细化执法方向,线上线下联动检查。科学制定检查方案,采用分级分类的监管模式,通过登记系统查询、线上巡查、线下现场巡查等方式。重点针对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报告信息(两证),药品网络销售记录、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记录(两账),药品追溯信息、快递物流信息(两流向)情况开展检查,严查企业通过未许可的地址、仓库销售、发货,直接或变相通过零售连锁总部直接向个人销售药品。并对现场药品储存存在位置、温湿度控制等进行全面检查,对未按要求的管理的负责人进行约谈。截至3月8日,下发处罚决定书5份,责令限期整改,有效保证药品质量安全。
三是开展宣传引导,共同营造良好氛围。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及《浙江省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宣传引导工作,利用药店广告牌、广场宣传栏、小区荧光屏字幕、发放印制海报等形式宣传引导强化经营企业的主体意识,规范经营行为,增强社会公众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截至3月8日,共开展知识培训讲座3次,发放宣传手册1200份,张贴药品宣传标语206张。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4/3/8/art_1228989352_589356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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