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局“四个强化”严管特殊药品安全
发布时间:2024-02-24 来源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为规范特殊药品经营秩序,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特殊药品经营违法风险,去年以来,桐乡市局坚持“四个强化”,确保特殊药品管得住、用得上、无流弊。
一是强化责任抓主体。从教育培训入手,召集特殊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召开主体责任暨风险会商会,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剖析典型案例教训,提高认知行动能力。在主体责任落实上下功夫,督促指导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完善“五专”管理,保障特殊药品安全使用。
二是强化监管筑防线。加强重点监管,对照全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项检查要点,重点围绕麻精药品的采购、销售流向、下游客户资质、销售数量、剩余精神药品销毁、麻黄加工废弃物处理等。加强比对复核,对国家药监局特药上报信息系统中的企业上报进销存信息随机抽取,线上线下比对核实,动态防控麻、精、易制毒类药品流弊现象。
三是强化协同大会战。加强调查研究,研判分析辖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现状,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问题。落实监管责任,明确各级各类重点单位、关键岗位、主要人员工作职责,分工协作抓好特殊药品监管工作。整体协作联动,与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协作配合,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通过特殊药品专项检查和联合行动,形成监管合力,消除特殊药品监管盲区。
四是强化宣传广引导。联合市药安委、禁毒委成员单位,组织特殊药品主题宣传,开展药品安全宣传月社区广场等宣传活动,在特殊药品实物展示、危害讲解、主题节目表演、知识问答、纪念品发放等互动活动中,提升公众特殊药品辨识能力,汇聚全民参与特殊药品社会共治洪流。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4/2/23/art_1228989352_589355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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