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局联合多部门开展零售药店“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3-11-04 来源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监管效率,深入实践“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海宁市局聚焦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联合医保局、综合执法局对丁桥镇5家零售药店开展零售药店“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切实守护广大群众利益。
一是提前谋划,制定详细“检查表”。切实履职零售药店“综合查一次”检查场景的牵头部门职责,依托嘉兴市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及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两个平台的数字赋能,对系统预警的场景及时介入,制定零售药店“综合查一次”检查计划,计划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部门等内容。此次的联合检查,进一次门、查多件事、联合监管,防止执法扰民,同时也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持续跟踪整改,对“拒不整改”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
二是发布任务,提升检查“覆盖面”。检查计划制定后,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发起检查任务,联合部门医保局、行政执法局相关人员确认检查任务,三部门确认检查任务后,各自在系统匹配法定职责范围内的检查事项,指定检查人员,完成上述步骤后,由牵头部门指定检查对象,发布检查任务。
三是协同实施,提升检查“精准度”。按照检查任务的要求,以“主体资质、药品购销管理、药品储存管理、经营条件”,医保局以“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管理”、综合执法局以“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日常管理情况”为重点检查内容,各司其职,对5家零售药店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或现场责令改正或处罚取证,检查结果现场实时录入“互联网+监管”平台“掌上执法”端。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3/11/2/art_1228989352_589342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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