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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0号(E类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9-13    来源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卓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昌都市符合条件的藏药制剂纳入医保目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年初,我局启动了2023年全区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饮片医保目录调整工作,初步选出符合纳入目录条件的408种藏药医疗机构制剂和69种藏药饮片,其中涉及昌都市医疗机构的藏药制剂287种,涵盖了您建议中的所有品种。2023年6月14日我局组织藏医药专家召开评审会对上述拟纳入目录的藏药制剂和饮片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制剂品种的实际情况将拟定纳入医保目录的品种上报国家医疗保障局备案。目前,已通过国家医疗保障局备案批复,近期我局将发文及时调整我区医保目录并纳入医保基金报销范围。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对藏药制剂和中药饮片目录进行持续动态调整,截至目前,已有983种医疗机构制剂和217种藏药饮片纳入我区医保支付范围。

  感谢您对我区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5日

  (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ylbzj.xizang.gov.cn/xwzx/gsgg/202309/t20230906_3752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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