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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局联合三地开展跨省药品协作检查

发布时间:2023-07-19    来源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为深入推进“尖兵领航”工程,近日,丽水市与广东省深圳、云浮、中山三地联合签署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监管合作协议,四地检查员开展第一次联合检查和监管经验交流,取得良好效果。

  一、聚焦协作提效,创新“三个一”检查模式。强化流程再造,聚焦信息共享、企业检查、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等难点、堵点,建立跨区域“一计划”统筹、“一标准”检查、“一体化”实施的“三个一”检查模式。破除区域间药品检查部门行政壁垒和体制机制障碍,通过检查协作一体化,进一步统一药品检查标准,促进检查队伍协作提速、专业提能、工作提质,领航四地药品监管提质增效。

  二、聚焦信息提速,强化“点对点”风险交流。强化信息互通,聚焦药企监管重点、难点、风险点,本着“执法互助、检查互认、信息互通、经验互鉴、优势互补”原则,常态化开展风险交流、技术支撑、互派互助、基础设施共建等方面协作。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督促企业对检查缺陷进行风险分析、抓好整改落实,采取严格措施管控风险。通过检查协作,促进企业强化质量管理意识,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推动监管水平与企业研发生产的共同提升与进步。四地检查员对深圳九新、信立泰两家药企开展联合检查。

  三、聚焦检查提能,搭建“一体化”实训平台。强化人才培养,聚检查员素质能力提升,四地各选取2个药企,高标准建设检查员实训基地。组织了第一次现场实操培训,四地检查员20余人华润三九医药公司参观药配方颗粒产品的智能数字化车间,围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监管工作”与相关企业质量负责人座谈交流。组建四地检查师资库,通过“师带徒”、联合检查、交叉检查、集中授课等培养方式,提升检查员、机构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检查能力,为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3/7/17/art_1228989352_589332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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