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局聚焦消费者权益开展化妆品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3-03-23 来源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在“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监管,全面保障消费者用妆安全,瑞安市局聚焦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人员部署开展化妆品专项行动。
聚焦重点产品,加强监管消除隐患。持续关注儿童用妆安全,在商超设立儿童化妆品专区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儿童化妆品的监管力度,为儿童化妆品保驾护航。同时,对群众关注度高的烫染类、美白类、面膜类化妆品开展全面检查,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做到闭环处置。专项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化妆品进货查验、标签标识、台账管理、储存条件等多方面开展逐项检查,要求经营者要特别关注化妆品来源合法性和产品合法性。主要检查产品是否经注册备案、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是否严格落实购进验收制度、是否存在销售过期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旦发现违法规范行为,一律严格查处。
聚焦重点区域,线上线下同步监管。以流量集中、消费聚集的商圈为中心,以母婴店、美容院、理发店为检查重点,结合日常消费投诉的热点问题进行全方位的督查,确保流通领域化妆品质量安全。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化妆品监管,要求网络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保证产品销售的主页面全面、真实、准确展示所经营化妆品的信息,如产品注册或备案号、配方、功效等,与产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一致,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此次专项检查行动共出动检查人员208人次,检查母婴用品专卖店24家、商场、超市38家、其他单位22家,网络平台经营单位26家,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
聚焦重点人员,积极宣传落实责任。牢固树立化妆品经营使用者是流通环节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明确化妆品经营者的义务和责任。在开展专项检查过程中,积极向化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宣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提升从业者对化妆品的经营管理能力,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向消费者普及化妆品监管APP的使用方法,让消费者能够自行查询化妆品合法信息。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维权意识,确保购买的化妆品合法合规。截至目前向经营户发放法律法规48份,发放科普宣传手册210份。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3/3/15/art_1228989352_589319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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