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储存配送信息(2023年第19号)
发布时间:2023-02-11 来源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公告(2022第55号)要求,现将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疫苗生产企业)向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疫苗委托配送信息公告如下:
生产企业名称 | 被委托企业名称 | 委托范围 | 委托配送 区域 | 委托配送合同有效期 |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 上药康德乐(上海)医药有限公司(干线运输) | 1.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国药准字S20210018) 2.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国药准字S20210054) | 浙江省 | 至2023年12月31日 |
天津予联达冷链包装技术有限公司(干线运输) |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公告上述信息(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疫苗委托储存配送情况信息公告(2022年第17号))已公告上述信息。
备注:疫苗生产企业应同时在企业网站公开上述信息。在疫苗销售配送中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销售的疫苗质量安全可靠。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6日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3/2/7/art_1228989285_589315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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