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市南开区万兴街东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保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08 来源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近日,市医保局依法对存在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天津市南开区万兴街东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予以行政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天津市南开区万兴街东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以及以骗取医保基金为目的,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三)、(四)、(六)、(七)项,第四十条之规定,市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保处字〔2026〕第0002号),退回医疗保险金,处罚款1577266.63元,并责令其暂停口腔3室3个月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
原文链接:https://ylbz.tj.gov.cn/xwzx/tzgg/202601/t20260107_72169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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