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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医保局“三免”措施优化生育保险服务

发布时间:2024-06-14    来源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一是生育费用“免申即报”。统一生育保险政策,实行产前检查、生育医疗费用省内定点医院直接报销,跨省异地生育费用备案后刷卡结算。2023年共10.26万人次报销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金额共计3124.28万元。二是生育津贴“免申即享”。统筹医院与医保信息系统改造,由定点医院自动生成生育信息上传医保信息平台,实现女职工生育津贴“免申即享”。2023年共4514人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费用支出7954.66万元。三是生育事项“免跑网办”。丰富医保线上办理渠道,提供生育待遇支付、进度查询、结果反馈等“全程网办”服务。2023年共网上办理878件业务。

  (莆田市医保局)


原文链接:https://ybj.fujian.gov.cn/xwzx/sxyw/202401/t20240126_63872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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