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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局扎实推进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显成效

发布时间:2024-01-17    来源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提升药械化经营使用过程中风险可控性,确保公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江山市局扎实推进辖区药械化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有效开展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工作。2023年,共监测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ADR)529例,完成年度任务数470例的113%;医疗器械不良事件(MDR)204例,完成年度任务数132例的155%;化妆品不良反应(ACR)61例,完成年度任务数40例的152%,均超额完成年度监测任务。

  一是细化考核指标抓落实。通过考核压实任务,联合区卫生健康局制定《2023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计划及考核细则》,要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上报全覆盖,根据各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分解年度药械化监测任务,年度ADR监测报告中,新的、严重的报告数要求达到实际报告数的40%,且严重的报告数要求达到实际报告数的10%。同时,卫生健康局在年底根据监测工作考核得分情况折算成相应分值,纳入对医疗机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要求药械使用单位按照“可疑即报”的原则,按季度完成相应任务。

  二是重视风险信息提意识。多渠道收集药品风险信息,引导药械生产企业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要求企业完善监测工作制度;要求经营企业将收集到药械不良反应(事件),及时上报监测机构。监测中心结合日常工作加强监测人员及医护人员的培训和督导,做到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不断提高监测能力和水平,提升报告数量和质量,确保高质量落实全年药械化安全性监测工作的目标任务。

  三是注重科普知识广宣传。积极营造社会共治氛围,依托“放心消费在江山”、“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以及“安全用药月”等活动,开展用药械化不良反应相关知识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发放宣传资料、用药用械用妆科普知识讲解、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提高群众对不良反应的认知和应对能力,引导消费者在遇到药械化不良反应情况时能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切实保障公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4/1/15/art_1228989352_589352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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