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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7    来源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国药监人〔202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现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药监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4年1月8日

  

    原文地址:https://www.nmpa.gov.cn/xxgk/fgwj/gzwj/gzwjzh/20240111141505129.html

相关附件: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docx 相关稿件: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政策解读
原文链接:https://yjj.sh.gov.cn/qtgzwj/20240111/225404b70cae412fa29b6c97f98dccc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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