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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局“三举措”确保消费者用妆安全

发布时间:2024-01-08    来源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为确保人民群众用妆安全,桐乡市局以化妆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为契机,采取“三举措”强化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监管,切实规范化妆品经营使用秩序,确保消费者用妆安全。

  一是明确重点抓落实。专项检查采取随机抽取监管对象的方式进行,以辖区内美容美发机构为重点场所,以祛斑美白、烫染发、祛痘类等化妆品为重点检查品种,对美容美发店经营使用的化妆品的进货渠道、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储存条件等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自行配制、经营未经注册备案化妆品等违法行为。

  二是宣贯普法增实效。大力开展“送法上门”,在辖区的检查执法中普法,加大《化妆品监管条例》及配套法规宣传力度,发放《化妆品知识宣传手册》以及讲解化妆品相关法律责任,对化妆品的购进验收、索证索票落实、化妆品信息公示做进一步检查和指导。积极宣传化妆品相关条例,督促美容美发机构提升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守法意识,规范经营使用行为,促进行业诚信自律。

  三是严格执法保安全。结合监督抽检、不良反应监测等工作,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强化监督检查与执法稽查有效衔接,整合梳理“诉转案”等案件线索,拓宽案源渠道,严厉打击化妆品违法行为。根据工作实际确定监管重点、抽查比例和检查频次,优化抽查比例、靶向发力,提升监管的针对性。基于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和风险评价,抽查实行全过程电子留痕,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倒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4/1/4/art_1228989352_589351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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