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局“三项提升”开展美容美发化妆品检查
发布时间:2023-12-09 来源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为规范化妆品经营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平湖市局通过提升美容美发行业监管力度、美容美发从业人员素质、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等,持续开展美容美发化妆品专项检查。
一、提升美容美发行业监管力度。以美容会所、理发店、美甲美睫店为重点对象,以烫发染发、祛斑美白、祛痘类为重点品种,重点检查美容美发店经营使用的化妆品是否经注册或备案;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化妆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进口化妆品是否加贴中文标签;是否使用自制化妆品;是否使用过期化妆品;是否存在夸大、虚假宣传;是否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等。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人数540余人次,检查美容美发行业经营单位380家次,立案查处化妆品案件8起。
二、提升美容美发从业人员素质。组织开展知识普及活动,通过举办培训提升美容美发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共培训相关人员400余人次。此外,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进货台账记录不规范等问题,现场指导纠正,发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材料及进货台账模板,引导从业人员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管理意识,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三、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强化美容美发类化妆品知识科普,广泛宣传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向公众传播安全用妆科普知识,普及化妆品生产经营有关法规,提高消费者安全用妆意识。此外。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监督,一旦发现化妆品质量问题或服务不合格的情况,消费者可通过投诉举报渠道进行反映,今年以来已处理相关举报投诉30起。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3/12/6/art_1228989352_589347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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