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医疗医药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医药资讯

江山市局三个“依托”推进化妆品经营单位提质升级

发布时间:2023-12-09    来源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化妆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规范化妆品市场环境,提升辖区内化妆品质量安全整体规范水平,江山市局依托示范创建、日常监管、普法宣传,持续推进化妆品经营单位提质升级。

  一、依托示范创建,引领规范。以“放心消费”为契机,进一步培育和规范一批示范单位,以化妆品“百千万”美丽消费升级工程为抓手,选取13家美容美发单位和2家酒店作为创建培育对象,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督促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创建标准,从主体资质、店内环境、产品合法性、产品来源合规性、广告与宣传等方面进行规范指导,发挥对化妆品市场的“示范”引领作用,实现以点带面的辐射创建效应,提升化妆品质量安全整体规范水平。

  二、依托日常监管,压实责任。结合日常监管,以16家创建单位为重点,以药店、超市、化妆品专营店、美容美发开展化妆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经营使用过期化妆品或未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产品资质等内容,督促经营户按要求清理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进一步提升经营者法律意识。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42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69家次,发现问题8个,均已闭环处理。

  三、依托普法宣传,提升意识。通过边检查边宣传,向化妆品经营单位发放化妆品监管手册300余份,宣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指导经营者利用“e齐美”多元共治系统开展法规学习,切实提高化妆品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以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为契机,组织监管人员走进社区、走进校园等地,向居民群众普及化妆品知识,不断引导社会公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认知水平。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3/12/7/art_1228989352_5893476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