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局超额完成年度药物警戒工作
发布时间:2023-12-01 来源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药物警戒工作聚焦药品生产使用环节的各类风险,是药品产业安全有序发展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遂昌县局紧紧围绕年度考核工作目标,积极落实药物警戒工作,推动药品质量安全发展,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安全。
解析年度目标,推进工作落实。深入分析省市年度工作考核目标,根据省市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达1250份/百万人、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事件达400/百万人、化妆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达180份/百万人以上的考核指标要求,县级监测部门根据我县常住人口数据,出台相关工作方案,细化监测工作细则,并及时将年度工作目标与各监测机构进行对接,确保年度工作顺利完成。
加强组织领导,拓宽监测网络。为推进年度工作的有序开展,一方面将工作要求在微信监管群内传达,指导基层卫生室、个体诊所、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化妆品经营企业在国家系统进行注册和上报,扩大报告单位数量,拓宽监测覆盖面;另一方面组织医共体单位药物警戒负责人开展座谈会,针对年度工作目标进行交流对接,细化到每月任务,要求医共体监测单位将此次座谈会的要求传达到各医共体下属单位,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坚持“有疑即报”的原则,及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截至目前,遂昌县局均超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97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84例、化妆品不良反应36例。
落实监督检查,提升警戒能力。加强我县2家药品生产单位药物警戒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全面检查药物警戒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人员配置、宣传培训、信息收集、病例报告等方面。根据检查情况,执法人员要求生产企业积极收集药品上市后的不良反应报告,及时开展评估、评价工作,推进本企业生产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守牢药品质量安全底线。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3/11/29/art_1228989352_589346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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