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医疗医药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医药资讯

海宁市局开展医疗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检查行动

发布时间:2023-12-01    来源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突出问题整治,保障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排查药械流通环节风险隐患,海宁市局周密部署,采取自查自纠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联合市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对全市36家医疗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目前已发现问题2个,现已闭环处理。

  一是摸清情况,明确监管重点。通过监督检查、实地排摸等方式,逐一核实全市各类医疗机构的经营情况,按照辖区、诊疗项目分门别类,建立医疗机构检查清单,并根据实地排摸情况制定检查记录表,并明确美容类、牙科类医疗机构、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卫生院为监管重点。同时,安排专人落实跟进,各科室、基层所(分局)之间密切配合,严厉查处各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打防结合,疏通监管堵点。科、所、队互相配合,围绕监管重点,着重检查药械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中的记录事项是否真实完整;是否经营和使用无产品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行为;药品医疗器械是否按照标签和说明书标示要求储存;是否存在违规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行为等方面。检查中发现个别医疗机构存在药房温湿度记录不完整、部分阴凉药品未按照说明书要求存储等问题,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以点带面,督促各中小医疗机构举一反三,落实整改。

  三是教育宣传,破解监管难点。在检查的同时,对各医疗机构涉药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科普,并联合市卫健局对全市各类诊所、医务室等中小医疗机构开展药械相关法律法规宣贯培训,培训会上,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进行详细解读,对中小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日常质量管理进行指导讲解,现场对机构提问进行解答。截至目前,已开展各类培训3场次,共有100多家医疗机构负责人参加。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3/11/30/art_1228989352_5893466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