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局开展美容美发单位化妆品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23-11-26 来源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规范平湖市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经营使用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化妆品消费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平湖市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专项检查。
一是周密部署,建档建册。召开专项部署会,明确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工作措施等内容,细化任务。部署八个所分局开展全面排摸,详细了解经营信息并建档建册,全市共有相关经营单位544家。根据名册,通知经营户做好自查自纠,建立产品的进销货台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等。
二是周到检查,全面覆盖。根据排摸名单,上门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及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美容美发单位证照是否齐全,特殊用途化妆品、进口化妆品是否取得批准文件,是否存在未备案或超过使用期限的产品,索证索票是否完整,是否建立购进验收台账等。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人数540余人次,检查美容美发行业经营单位380家次,立案查处化妆品案件8起。
三是周全监测,规范宣传。通过线上日常监测、线下突击检查等方式,聚焦宣传海报、电子屏宣传标语、促销方式等内容开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虚标价格、夸大产品功效、使用违规用语、明示或暗示产品具有医疗功效等违法违规方式开展宣传,并现场向商家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指导商家合法合规经营。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3/11/23/art_1228989352_589345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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