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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局分类施策推动药品零售企业信用监管见行见效

发布时间:2023-11-23    来源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活市场主体活力,通过信用监管约束提高广大药品零售企业诚信守法的经营意识,深化推进药品安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海宁市局以确保药品安全为核心,强化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对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信用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推进药品零售企业信用监管纵深发展。

  一是提升“精准度”,分类科学化。根据省局、嘉兴市局工作部署,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舆论监测、监督抽查等综合考量药品零售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对参与评定的市场经营主体按照A、B、C、D四个等级进行划分。对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的企业,采取减少监督检查及药品抽检频次等激励制度,对C、D两级主体加大抽查力度。

  二是具象“覆盖度”,防控靶向化。依托企业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产品检验抽验、监督检查信息等信用风险信息,对照《药品零售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和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收集企业自查及质量回顾分析情况、药品流通监管中存在的药品质量安全问题、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许可换证检查情况及缺陷整改等情况,及时对存在问题的相关药品零售企业进行指导帮扶,确保问题整改闭环处理。

  三是细化“颗粒度”,监管协同化。构建透明高效、权责明确的全流程监管体系,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确定药品零售企业抽查任务内容和工作流程,确保监管无死角。同时,发挥行业、社会和第三方监督作用,各方紧密配合、相互协调,推动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社会协同共治局面。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3/11/17/art_1228989352_589344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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