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局“三个全面”开展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工作
发布时间:2023-11-16 来源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湖州市局严格落实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管理工作,持续加强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截至目前,共完成一类生产备案12例,产品备案84例,产品变更142例,累计检查在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40家次,限期整改21家,停产整改5家,引导企业主动注销4个生产备案、14个产品备案。
一是统筹部署,全面开展一类备案工作监督检查。根据省局清理有关产品要求,第一时间印发《湖州市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工作监督检查方案》,分自查、抽查、总结3个阶段要求区县局重点针对5项内容开展监督检查,汇总备案数据,填写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同时,做好液体敷料、膏状敷料类产品企业整改工作的服务指导,督促企业按时保质完成整改。
二是依法依规,全面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时限规定,对新备案企业开展现场核查,目前已完成备案后核查12家次,备案核查率达100%。针对生产现场、检验室、仓库、文件管理及记录等方面,对全市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全面检查,从源头排查质量安全隐患,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保障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三是加强宣贯,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宣贯《企业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学习,特别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管理者代表、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等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将上述规定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进一步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质量安全关键岗位人员责任落实。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3/11/14/art_1228989352_5893441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