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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局“三举措”全面开展化妆品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3-11-11    来源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为提升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知法守法意识,南湖区局通过“手把手”、“一对一”、“面对面”多维度深入开展化妆品安全经营使用的宣传工作,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化妆品经营使用的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是集中宣贯,专题培训“手把手”。召集规模较大的化妆品经营单位、美容美发等化妆品集中使用单位,开展一期化妆品宣贯会,图文并茂地解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应遵守的规则,让经营使用单位了解经营、使用活动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充分知晓化妆品经营、使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确保商家在化妆品经营使用中做到认识到位、拿捏准确。

  二是宣传交流,政策解读“面对面”。在永丰村村部、农翔路农贸市场等地开展化妆品科普宣传。会场悬挂主题横幅,设化妆品安全知识宣传台,发放《化妆品知识宣传手册》、《化妆品不良反应知识手册》、《化妆品安全消费手册》等宣传资料。现场,工作人员向广大村民讲解化妆品安全科普知识,并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化妆品一定要看清外包装是否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执行标准、有效成分、使用期限、使用方法以及必要的安全警示。截至目前,共开展主题培训5场,培训经营使用单位374家,发放手册500余册。

  三是走访检查,督促指导“一对一”。开展调查摸底,掌握辖区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管底数,并建立起监管档案,组建微信工作联络群。同时在走访中现场指导商家落实索证索票,完善进货查验记录,督促经营使用单位快速熟悉掌握新法规的要求。对发现的索票索证不全、未建立进销台账、宣传用语不规范等问题,进行口头提示、指导整改,并跟踪落实,确保辖区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3/11/7/art_1228989352_589343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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