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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注销成都稳健利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11    来源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七十条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六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本机关拟注销成都稳健利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名称: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注册人住所:成都市武侯区金花镇江安河村金江北街188号;生产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金花镇江安河村金江北街188号;规格型号:无菌 挂耳型 17cm×9cm、无菌 绑带型 17cm×9cm;注册证编号:川械注准20152140153;有效期:2025-07-26)。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无单位、个人提出异议,该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将予以注销。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28-86913062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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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办
原文链接:http://yjj.sc.gov.cn/scyjj/c103161/2023/11/9/97bf39e97fc040278e3ac98daabd7e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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