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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区局“三个靓”升级商圈“美颜键”

发布时间:2023-11-04    来源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为贯彻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亮妆”规范提升行动走深走实,椒江区局瞄准美妆“品质商圈”提质增效工作,助力“百千万”美丽消费升级工程推进。

  一是规范运营,主体“靓”责。依托数字手段,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良反应上报制度。分型分类明确主体责任,根据商圈内不同类型化妆品经营主体,签署《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安全承诺书》《化妆品经营领域履行主体责任告知书》等,加强合规经营意识。目前已指导商圈数字辨妆注册率100%。

  二是多式培训,指导“靓”能。针对“监管干部+经营单位”双主体,采用“单点+集中”双模式。选拔培训业务骨干,重点指导落实化妆品经营单位分区管理场景设置、数字辨妆系统使用等新标准。截至目前,共开展基层干部化妆品监管和法规知识培训2场;商圈负责人及化妆品经营单位负责人集中宣贯培训4场,培训52人次;点对点现场指导36次,达成商圈化妆品经营单位全覆盖。

  三是持续跟踪,服务“靓”质。保持关注“数字辨妆”后台数据更新情况,对未及时上传台账的经营单位进行到户回访,辅助解决操作难点,巩固培育成果。灵活运用“亮妆”专项化妆品案件评析手段,加强主体质量安全管理警示,倒逼商家高质量经营,维持美妆“品质商圈”发展。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3/11/2/art_1228989352_589342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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