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局督导检查黎城县疫苗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3-10-22 来源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为防止过期失效疫苗发生流弊,依据《山西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处理过效期疫苗的通知》和《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长治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检查组深入黎城县,对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等接种单位的疫苗管理工作开展质量监督检查。
检查组对各疫苗接种单位的冷链管理、票据保存、计算机系统追溯数据、过期疫苗召回处置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细致检查。对县疾控中心、县中医院等疫苗接种单位,就过期失效疫苗建档、分类、销毁等程序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督查情况表明,黎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近年来依据国家、省、市局要求,对照“四个最严”,采取“全覆盖、零容忍”的方式加强疫苗使用监管工作。今年已开展专项行动3次,检查接种单位11家次,并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回头看”督查,将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督促卫生健康部门跟踪整改进度,多措并举确保全县疫苗使用安全有效。
原文链接:http://yjj.shanxi.gov.cn/xwzx/jcdt/202310/t20231020_940725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