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省本级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10-12 来源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根据《河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冀医保规〔2023〕7号)、《河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冀医保规〔2023〕8号)、《河北省医疗保障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冀医保规〔2023〕9号)等有关规定,经综合考察评估、公示、培训考试及协商谈判等环节,确定河北冀勤省直医疗服务有限公司省直东苑药房为河北省省本级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现予以通告。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监控稽核中心
2023年10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ylbzj.hebei.gov.cn/content/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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