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局建立三项机制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落地见效
发布时间:2023-10-12 来源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开展以来,忻州市市场监管局把此次行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民生实事抓紧抓实,建立健全三项工作机制,聚焦重点,全面落实,深入督查,强力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落地见效。
一是项目化管理的交叉检查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实施项目化管理,由药品监管科牵头,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执法稽查、法规、执法队等相关科队配合,设立综合协调组、现场检查组和跟踪督办组,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例会、联络对接、线索交办、案件移送、信息统计等制度,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岗的项目团队。通过积极搭建市县两级联动执法、监管稽查互动执法和县区之间交叉执法工作机制,加大市对县督查督导力度,提升工作效能。
二是清单化推进的风险防控工作机制。每发现一个问题,群众用药安全就少一份风险;每查办一起案件,群众生命健康就多一份保障。以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督查工作为抓手,实行问题线索清单“一张表”管理制度。检查组每检查一家单位,都要认真填写《忻州市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问题线索清单》,客观记录存在的问题,实时反馈检查结果。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逐一分析研判,建立和运用风险隐患、问题线索、整改销号、督办落实“四个清单”,构建起清单管理、逐一销号、相互转化、闭环管理的工作机制。
三是精细化落实的线索督办工作机制。建立和运用案件线索集中管理、统一分流、跟踪督办工作机制,所有线索统一由跟踪督办组归口管理,建立台账。及时召开线索交办会会商研判,按照属地管理和重大案件督办原则,分别移送县级药品监管部门和市综合执法队办理,并将处罚结果和整改情况报综合协调组归集,做到分工合作、协调配合、相互监督,有效防止有案不立、不案不移、有案不结等问题。
下一步,忻州市局将始终坚持“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风险研判、案件查办、跟踪督办、督查考核、宣传教育、指导服务六方面的工作,继续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进一步筑牢药品安全防线,营造安全有序的药品市场环境,推动全市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yjj.shanxi.gov.cn/xwzx/jcdt/202310/t20231012_93912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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