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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局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

发布时间:2023-09-25    来源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打击违法犯罪,提升监管能力,全方位筑牢药品安全底线,根据国家药监局、省药监局统一安排部署,长治市市场监管局印发《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方案》,全面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

  突出主体责任,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全市各药品零售企业一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平城区、阳高县市场监管局进行了表态发言,

  范》要求,建立有效的自查体系,深入开展风险隐患自查,定期分析研判,有效检视和常态化改进化解。二要强化规范管理,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加强对药品零售药店的管理,建立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实现统一企业标识、统一质量管理、统一计算机系统、统一人员培训、统一采购配送、统一票据管理、统一药学服务标准规范,确保门店符合相关管理要求。三要强化中药饮片、冷藏冷冻药品高风险产品、药品网络销售、农村和城乡接合部连锁门店等重点产品、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的风险隐患排查,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的针对性、靶向性和有效性,着力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强化监管责任,持续加强案件查办。结合药品零售企业合规性检查,加强市、县协同联动,市县两级组成5个检查组,按照上下联动的工作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药品零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以上一年度新开办、新换证以及上一年度合规性检查存在严重风险的药品零售企业为重点对象,以农村、城乡接合部、医院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涉疫药品、集采品种、血液制品、中药饮片、含麻制剂及处方药为重点品种。严厉打击网络违法违规销售,中药领域掺假使假,无证经营药品、销售回收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挂靠”“走票”,不凭处方药销售处方药,非药品冒充药品等制假售假行为。对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责令企业立行整改;需要立案查处的,交由相关单位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如需采取暂停药品销售风险管控措施的及时关停,并通过长治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加强宣传引导,形成社会共治常态。全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各药品零售企业,大力开展宣传引导,提高药品零售企业对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的认识,自觉履行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公众合理用药、安全用药意识。持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引导企业自律,形成社会共治常态,努力营造实施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的良好氛围。

  


原文链接:http://yjj.shanxi.gov.cn/xwzx/jcdt/202309/t20230925_93533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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