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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生鲜食用农产品过度包装有新国标

发布时间:2023-09-25    来源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9月2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生鲜食用农产品》(GB 43284-2023)强制性国家标准。新国标明确了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产品和蛋等五大类生鲜食用农产品是否过度包装的技术指标和判定方法,将于2024年4月1日起实施。

  过度包装指的是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或包装成本超过要求的包装。新国标对不同类别和不同销售包装重量的生鲜食用农产品设置了10%~ 25%的包装空隙率上限;蔬菜(包含食用菌)和蛋不超过3层包装,水果、畜禽肉、水产品不超过4层包装;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成本与销售价格的比率不超过20%,对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草莓、樱桃、杨梅、枇杷、畜禽肉、水产品和蛋加严至不超过15%。

  


原文链接:http://wsjkw.hebei.gov.cn/zwyw/398626.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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