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医疗医药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医药资讯

海宁市局多措赋能开展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23-09-13    来源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为切实规范药品经营秩序,进一步遏制执业药师“挂证”不良之风,确保注册执业药师在职在岗履责,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海宁市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零售企业执业药师、药师在职在岗专项整治。

  一是聚焦机制,统筹部署有效推进。根据前期排摸走访发现的问题及线索,海宁市局按照“集中查处一批,整顿规范一批,教育警示一批”的原则制定整治行动专项方案,明确强调执业药师专项整治任务重点和时间节点,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根据专项方案将专项整治分为企业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整治、跟踪循环治理三个阶段。

  二是聚焦自查,全面排查发现问题。下发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治理工作通知,并要求各药品经营单位在限定期限内提交自查整改报告,书面报告本单位执业药师基本情况,并附劳动合同复印件、工资发放证明、排班记录等执业药师、药师在职等在岗证明文件和执业药师本人的《执业药师不兼职不虚挂申明》,截至目前共收到自查整改报告307份。同时,将未提交自查整改报告的药品经营单位列为监督检查阶段重点核查对象,并对其进行责任约谈。

  三是聚焦整治,重拳出击确保实效。对经过自查仍存在执业药师“挂证”、未按规定配备在岗执业药师等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按照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予以查处。并通过将违法记录计入企业诚信档案、列入年度重点检查单位,通报医保部门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等方式,形成从严整治的高压态势。同时,完善“药品监控系统”电子考勤系统,通过刷脸、地址定位等方式锁定考勤人员和范围,有效防止“远程”考勤、他人代考等行为,巩固整治实效。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3/9/5/art_1228989352_5893395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