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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局推动美容美发机构“靓妆”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3-08-29    来源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平湖市局认真贯彻落实省药监局《药品安全巩固提升暨打假治劣“药剑”行动方案》要求,通过建立“前端普法、中端排查、末端共治”三项机制,深入开展美容美发机构“靓妆”专项行动,严查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守护群众用妆安全。

  一是前端普法,强化源头治理。围绕省局印发的《美容发机构、宾馆等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清单》,以8个基层所(分局)为单位,对辖区内美容美发机构开展专题培训,对清单内的12块责任类进行重点讲解,并发放履行主体责任告知书400余份,确保美容美发机构能够做到照单履行职责。针对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执行难问题,一方面督促美容美发机构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员,专人负责本单位化妆品进货查验和质量管理,另一方面统一印发化妆品台账本,方便企业查验记录和保存相关进货凭证。

  二是中端排查,强化依法治理。以商业街区、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百千万”示范单位中的美容美发机构等为重点检查对象,对美容美发机构是否经营使用未经注册备案、自行配制、过期变质、虚假宣传化妆品等违法行为进行深入排查,同时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展示其经营使用化妆品销售包装,方便消费者查阅的法规要求。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已累计检查美容美发机构90家次,立案查处4起。

  三是末端共治,强化社会治理。充分利用线上和线下各类平台,大力开展化妆品科普宣传活动,引导消费者走出染发烫发、祛斑美白等化妆品使用误区,提升安全用妆素养。广泛宣传推广化妆品监管APP,引导群众通过数字应用查验欲购买或使用化妆品的注册备案情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持续发挥化妆品社会监督员作用,今年新增1名嘉兴市级化妆品社会监督员,不定期给美容美发机构检查问题隐患,并督促整改,着力构建公众参与化妆品安全治理的社会共治格局。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3/8/25/art_1228989352_589338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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