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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城区局开展“一号多用”化妆品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23-08-06    来源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为贯彻执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范化妆品标签管理,根据《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柯城区局开展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累计排查辖区化妆品企业121家。

  一、开展集中学习,提升执法能力。在行动前,该局执法人员开展集中学习,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药监综妆〔2023〕57号)、《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文件进行学习,深刻认识“一号多用”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学习相关“一号多用”的表现形式的解读、相关处罚建议和案例,讨论行动检查中违法行为的适用法律法规,确保执法检查的科学性、实效性。

  二、聚焦重点领域,严查化妆品“身份证”。此次专项检查以化妆品经营企业、美容美发、商超等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为重点检查对象。集中排查治理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以外的文字、商标、标识或者以其他方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的行为。在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现场抽查了化妆品注册备案情况,查验产品标注信息是否一致,对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是否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是否经营使用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等开展检查。

  三.加强宣传引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项行动中,执法人员通过向企业普及化妆品标签、广告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自查自纠,全面检查在售商品是否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杜绝销售“一号多用”的化妆品,推动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保障公众用妆安全。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3/8/1/art_1228989352_589335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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