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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局“三明确”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23-08-06    来源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为全面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嘉善县局持续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大力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数53人次,检查主体32家,查处案件1起。

  明确检查重点。聚焦化妆品领域“一号多用”违法行为,集中排查治理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以外的文字、商标、标识或者以其他方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的行为,坚决杜绝以“一号多名称”形式套用化妆品注册证号、备案编号;以“一号多商标”形式套用化妆品注册证号、备案编号;以“一号多主体”形式套用化妆品注册证号、备案编号的情形。

  明确检查对象。嘉善县局重点对本辖区内的化妆品经营者、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等开展监督检查。相关所分局对本辖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开展备案产品全覆盖监督检查。引导其自查自纠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以外的文字、商标、标识或者以其他方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的行为。

  明确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周密部署,组织精干力量,提高专项检查针对性,保障专项检查顺利实施;发现问题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和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注重打击与规范相结合,抓好重点、难点、堵点,以点带面,带动和抓好整体工作,切实引导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3/8/4/art_1228989352_589335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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