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医疗医药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医药资讯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在哈密市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执法业务培训

发布时间:2023-07-30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7月26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在哈密市开展监督检查执法业务培训。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副处长杨霄同志围绕《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重要意义及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举办业务培训是提升队伍基金监管能力的需要,是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需要,是新形势下基金监管的必然要求。随着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基金监管队伍必须要及时适应改革进程,不断更新和调整监管思路,不断丰富和完善自身的知识储备与能力水平,做医保基金使用的守门人。

  会议强调,参训人员要把握学习重点,切实把培训任务落到实处。一要注重集中学习和自我学习相结合。切实增强学习业务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做到学有所得、学以致用,不断提升基金监管理论水平。二要注重创新学习和实践演练相结合。把理论学习和实战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学习方式,组织基金监管实践,在实战中研讨学习,切实提高能力水平。三要注重敢于亮剑和压实责任相结合。认清形势、找准差距,要敢于亮剑,以“零容忍”的决心推进监管执法,压紧压实监管责任,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保命钱”。

  


原文链接:http://ylbzj.xinjiang.gov.cn/ylbzj/ybdt/202307/c0e14fd857a84feabd439e14386ad01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