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局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3-07-30 来源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晋城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全市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家庭过期药品集中回收处理活动,建立了“四统一”和“三专”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机制,取得了明显效果。
“四统一”即统一标识,制作统一定点回收药店标识牌匾和回收箱,便于群众识别;统一登记,印制标准统一回收药品登记簿,对需登记的回收药品信息进行统一登记;统一回收,确定一家具备仓储功能的药品批发企业每半年进行一次回收,对回收的过期药品进行集中仓储;统一处置,对药品批发企业从定点回收药店统一收集的过期药品,由具备危废处理资质的定点企业进行集中统一销毁。“三专”管理即专人负责,指定定点回收药店质量负责人为回收药品负责人,负责回收药品的登记、储存、规范处置工作;专册登记,回收药品必须在统一的回收册中进行登记;专区存放,定期清理回收箱中的过期药品,放入有明显标识的专用回收箱中,放置在药店不合格品区。
市局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对过期药品定点回收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仓储定点药品批发企业进行延伸检查,确保集中回收待处理过期药品账物相符,安全集中管理。
目前,全市100家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药店,每月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大力宣传过期药品危害,倡导公众按需购药,定期整理家庭小药箱,及时将过期药品就近放置到回收定点药店,减少环境污染。上半年,共回收各类家庭过期药品12850盒,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原文链接:http://yjj.shanxi.gov.cn/xwzx/jcdt/202307/t20230728_90200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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