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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转发《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9    来源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作者:佚名  

  京中医科字〔2023〕7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加强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办法》。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2023年7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zyj.beijing.gov.cn/sy/tzgg/202307/t20230728_32095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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