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宁县局开展“护苗有我”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23-06-03 来源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为规范儿童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保证产品质量安全,扎实推进儿童化妆品治理工作,临汾市大宁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了“护苗有我”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
一是提高站位,认真部署。县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保证儿童化妆品专项行动落到实处。二是突出重点,严防风险。针对儿童化妆品经营环节潜在的安全风险,对超市、母婴用品专卖店、婴幼儿洗浴中心等儿童化妆品经营者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其产品资质是否合规、购销渠道是否合法、是否有自行配制化妆品行为等。以问题导向、风险防控为目标,严防严控儿童化妆品安全风险,要求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自觉加强化妆品进货查验和日常管理,全面提升儿童化妆品流通领域质量安全。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检查过程中向经营者发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等宣传手册,及时宣传法律法规,强调儿童化妆品经营注意事项,推动经营者依法合规开展经营行为;利用微信公众号开设儿童化妆品科普宣传专栏,发布科普知识;利用县城十字街电子屏发布消费提示、科普知识,向公众宣传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相关知识。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治理工作,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个别经营企业存在进货票据、供货商或者生产厂家的资质留存不完善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予以指导,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大宁县局将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加强从业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引导各经营单位守法诚信,有效维护儿童化妆品经营市场秩序。
原文链接:http://yjj.shanxi.gov.cn/xwzx/jcdt/202305/t20230530_86482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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