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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局“三强化”压实化妆品企业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23-05-11    来源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为督促化妆品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意识,规范管理行为,瓯海区局根据质量安全责任制度,紧盯企业法定代表人与质量安全负责人2个关键岗位,全面压实化妆品企业主体责任。

  强化分类指导,推动主体责任落地见效。化妆品企业有不同的类型,其主体责任要求和落实方式也有所不同,根据《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瓯海通过组织开展约谈、业务指导交流座谈、宣传法律法规等各种活动,要求辖区内化妆品生产企业、备案企业严格按照此规定要求,建立化妆品质量安全责任制,明确质量安全相关岗位职责,落实主体责任;鼓励辖区内化妆品经营者,参照《规定》建立化妆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将进货查验记录、不良反应报告、配合产品召回等化妆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强化执法监督,压实主体责任。瓯海全面落实化妆品安全属地监管职责,聚焦化妆品生产经营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通过开展持续开展常态化检查和专项行动,全面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截至目前,累计出动2032人次,检查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602家次,发现违法线索30条,立案4起,移送公安机关1起。

  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多方式开展宣传培训活动,全面利用日常检查、集中培训等时机,以问题为导向,加大宣贯力度,推动化妆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通过组织开展企业参加线下培训,讲解化妆品法规条例,解答疑惑,强化其底线思维,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3/5/6/art_1228989352_589324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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