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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局“三举措”推进含兴奋剂药品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23-05-11    来源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为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含兴奋剂药品的监督管理,切实规范含兴奋剂药品经营秩序,确保不发生药源性兴奋剂事件,同时为杭州亚运会保驾护航,营造良好运动环境,5月4日起,北仑区局扎实组织开展含兴奋剂药品专项检查。

  一是明确要求,自查自纠知底数。组织含兴奋剂药品经营企业对照《药品管理法》《反兴奋剂条例》《2023年兴奋剂目录公告》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自查。重点自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行为是否规范;企业的“含兴奋剂药品目录”是否有遗漏;含兴奋剂药品是否有警示标识,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100%限时整改,截至5月9日,已收到含兴奋剂经营企业上报的自查报告350份。通过自查自纠摸清本辖区内含兴奋剂药品经营企业底数和经营品种底数,建立动态分类监管台账,确保不发生遗漏。

  二是突出重点,线上线下严执法。结合辖区实际,对含兴奋剂药品经营企业开展突击检查,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违法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行为、执业药师是否开展含兴奋剂药品的用药指导以及含兴奋剂药品的说明书和包装,是否标注“运动员慎用”标识,认真排查违规销售行为。同时通过互联网发布含兴奋剂药品信息和销售行为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信息的监测,对违法发布含兴奋剂药品信息和销售此类药品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对需要予以关闭的网站及时移送通信管理部门。截至5月9日,已检查药品零售企业28家次,抽查含兴奋剂药品品种90余个,发现有个别产品包装上未标注“运动员慎用”标识,已要求企业暂时下架处理,待完成“运动员慎用”标识张贴后再上架销售。三是多维组合,从严从实强责任。组织相关涉药企业和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宣贯《药品管理法》《反兴奋剂条例》以及有关含兴奋剂药品经营的规定要求。组织辖区内所有零售药店签订《零售药店规范经营承诺书》,进一步夯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以含兴奋剂药品及特殊药品为重点,全面推进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堵塞漏洞、补齐短板,不断规范药品经营秩序,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为精彩亚运提供坚强有力的药品安全保障。

  下一步,北仑区局将继续排查含兴奋剂药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风险和隐患。涉及违法违规的,将按规定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3/5/9/art_1228989352_589325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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