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理决定
发布时间:2023-04-15 来源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理决定
行政处理 决定书文号 | 琼医保处字〔2023〕第1号 |
被处罚人(单位) | 海口中山医院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91460100MA5T1U2A4E |
法定代表人 | 陈天新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该院存在降低标准入院、重复收费、串换收费、过度检查、超范围开展医疗行为、违反物价政策收取医用耗材费用、医用耗材溢库销售、医用耗材(药品)违规加成销售等违法违规问题。 |
违反条款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处罚依据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海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 |
处罚决定 | 1. 责令整改; 2. 罚款696,687.87元。 |
决定日期 | 2023年3月27日 |
处罚机关 |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
原文链接:https://ybj.hainan.gov.cn/xxgk/tzgg/202304/t20230414_33992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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