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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理决定

发布时间:2023-04-15    来源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理决定 

  

  行政处理

  决定书文号

  琼医保处字〔2023〕第1号

  被处罚人(单位)

  海口中山医院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91460100MA5T1U2A4E

  法定代表人

  陈天新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该院存在降低标准入院、重复收费、串换收费、过度检查、超范围开展医疗行为、违反物价政策收取医用耗材费用、医用耗材溢库销售、医用耗材(药品)违规加成销售等违法违规问题。

  违反条款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处罚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海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

  处罚决定

  1. 责令整改;

  2. 罚款696,687.87元。

  决定日期

  2023年3月27日

  处罚机关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原文链接:https://ybj.hainan.gov.cn/xxgk/tzgg/202304/t20230414_33992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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