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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局坚持“三导向”开展节前药械质量监管及保供工作

发布时间:2023-01-30    来源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春节临近,为认真落实省、市级防疫药品医疗器械保供的工作要求,压实各方责任,保障药械质量安全,兰溪市局开展节前药械质量安全排查及保供行动。截至目前,累计检查相关单位236家次,出动检查人员472人次,责令整改9家次。

  一是坚持源头导向,抓牢安全一线。对本地3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布洛芬颗粒、芙朴感冒颗粒、强力枇杷露等药品生产情况开展检查,加强对原料采购检验、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大类药品生产监管,避免企业盲目扩大产能影响药品质量安全。持续开展医用防护服、一次性使用采样拭子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关注注册人产品原材料采购、质量控制、车间环境控制是否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二是坚持责任导向,守牢质量底线。对辖区内药店、防疫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检查,重点关注防疫药械进货渠道、储运管理、信息追溯和销售价格情况等内容,全力排查无证经营单位和个人。书面约谈全市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总部,发布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要求防疫药械生产企业签订质量承诺书,督促企业自觉履行药械质量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切实落实维护价格稳定、遵守诚信经营、合规发布广告等规定,依法依规把好质量关。

  三是坚持民生导向,筑牢便民防线。由市药品保供专班统一调拨布洛芬、强力枇杷露、抗原等紧缺物资专供养老机构,并设置2家药店专为全市养老机构服务,共调度相关药械900余盒,切实保障老年人用药需求。依托4家药事服务站为群众提供送药上门、代客寻药等便民服务。针对个别因子女不在身边的老年人或其他不方便出门的顾客,提供“电话订购—登记—送货上门”的服务。截至目前,累计为96位顾客提供送药上门服务,为89位顾客登记用药需求,累计采购相关药品2万余盒。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3/1/16/art_1228989352_589314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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