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储存配送信息(2023年第13 号)
发布时间:2023-01-30 来源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的公告(2022第55号)要求,现将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疫苗生产企业)向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疫苗委托配送信息公告如下:
生产企业名称 | 被委托企业名称 | 委托范围 | 委托配送合同有效期 | 委托配送 区域 |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杭州卫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区域仓储+区域配送) 顺丰医药供应链有限公司(干线运输) | 1.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国药准字S20010002) | 至2023年12月31日 | 浙江省 |
2.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国药准字S20030102) |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疫苗委托配送、区域仓储企业公示(2022年12月28日))已公示上述信息。
备注:疫苗生产企业应同时在企业网站公开上述信息。在疫苗销售配送中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销售的疫苗质量安全可靠。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3/1/19/art_1228989285_589314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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