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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首批浙江省药品科普基地公示通告

发布时间:2022-12-09    来源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根据《关于开展浙江省药品科普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浙药监办〔2022〕12号)有关规定,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省科学技术协会开展了首批浙江省药品科普基地认定工作。经省药监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首批浙江省药品科普基地进行公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基地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中医药博物馆

  浙江药科职业大学

  湖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

  浙江震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震元堂国药馆

  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省药监局机关纪委、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

  三、公示时间

  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23日

  四、公示联系处室

  省药监局机关纪委、办公室,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文北巷27号,邮编:310012。

  受理电话:

  0571—88903270,省局机关纪委

  0571—88903341,省局办公室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2/11/18/art_1228989285_589308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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