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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生产销售解除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2-12-09    来源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暂停生产销售解除通知书

  皖药监械停解〔2022〕4-1号

  

  安徽锦昕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2年7月5日作出《暂停生产销售通知书》(皖药监械暂停〔2022〕4-1号),通知你单位暂停生产销售经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鉴于安全隐患已依法处理,现决定解除你单位相关产品的暂停生产销售措施,具体产品为:

  1.一次性使用无菌手术衣(皖械注准20212140280);

  2.一次性使用医用防护服(皖械注准20212140352);

  3.医用一次性防护服(皖械注准20212140282)。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日


原文链接:https://mpa.ah.gov.cn/public/4140867/1212751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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