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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储存配送信息(2022年第22号)

发布时间:2022-08-10    来源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促进疫苗供应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北京首惠医药有限公司(境外疫苗总代理)向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疫苗委托配送信息公告如下:

  生产企业名称

  被委托企业名称

  委托范围

  委托配送合同有效期

  委托配送

  区域

  北京首惠医药有限公司

  北京科园信海医药经营有限公司、山东大舜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干线运输)

  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国药准字SC20150001)

  至2023年05月10日

  浙江省

  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国药准字SC20220001)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公告上述信息(境外疫苗厂商代理机构备案及疫苗委托配送情况公示(2020年第1号)。

  备注:疫苗生产企业应同时在企业网站公开上述信息。在疫苗销售配送中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销售的疫苗质量安全可靠。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日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2/7/1/art_1228989285_589295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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