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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市第一医院《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原件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2-08-10    来源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福州市第一医院因保管不善,不慎将《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原件丢失,证件编号:(闽)放药用字第20180001号;发放日期:2018年02月02日;有效期至:2023年02月01日,现声明该《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作废。

  

  

  声明人:福州市第一医院

  声明时间:2022年08月01日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s://yjj.scjgj.fujian.gov.cn/zwgk/gstg/xzxkgg/202208/t20220808_597023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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