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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确定国家局平台验收示范试点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2    来源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作者:佚名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确定国家局平台验收示范试点区的通知

   

  成都市医保局、攀枝花市医保局、广元市医保局、宜宾市医保局、阿坝州医保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信息化建设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我省医保信息平台验收准备工作,确保平台建设符合国家医保局信息化建设相关标准规范,根据综合评估,经局领导批示,确定成都市、攀枝花市、广元市、宜宾市、阿坝州为国家局平台验收示范试点区。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国家局平台验收的重要意义

  根据国家医保局安排,我省将于今年迎接国家局医保信息平台建设验收。医保信息平台建设是我省医保信息系统建设“一号工程”,投入资金大,参与人员多,业务覆盖广,技术要求高。开展平台验收工作能全面评估平台建设效果,有效确保平台建设质量,为提升医保经办和治理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国家医保局验收要求,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平台全业务、全功能、全层级在地方全面落地应用,确保我省顺利通过验收。

  三、工作任务

  (一)组成专项工作组,制定验收准备工作方案;

  (二)对照国家医保局《地方医保信息平台验收指南》要求,完成编码贯标、数据迁移、数据治理、接口改造等工作;

  (三)对各业务子系统进行验证测试,确保各模块功能正常应用;

  (四)配合省局完成文档归整、网络建设、系统优化、资源配置、安全测评等验收准备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狠抓落实。要切实重视平台验收准备工作,对照工作目标,对工作任务作具体分析,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将工作做实做细。

  (二)强化保障,提升质量。要加大对平台验收准备工作的支持力度,保障人员组成,强化技术支持,提升平台上线质量。

  (三)逐项对标,严格标准。要以验收指南为标准,逐项对照,完善相关资料,全面、细致开展验收准备工作。

  (四)选派业务骨干人员。各试点区选派至少一名业务骨干人员到省局参加集中工作,并统筹协调当地开展试点区工作。无选派人员的,或选派人员不能按要求履职的,省局将退回该人员,同时省局会对当地能否承担开展试点工作进行重新评估。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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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ylbzj.sc.gov.cn/scsybj/nc010416/2022/7/7/e3776d97885143e18f2c1b39f6bf7d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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