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报丨出台药品案件有关问题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2-07-13 来源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近日,贵州省药监局出台《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案件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共八章32条,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后,基层在执法实践中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明确。
对于假药劣药处罚依法载明质量检验结论问题,《指导意见》明确了不需载明药品质量检验结论的5种情形,以及应当载明药品质量检验结论的7种情形。
《指导意见》还对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无过错免责条件进行了细化;对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计算方法、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责任人所获收入的组成进行了统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的适用等作出明确规范。
原文链接:http://yjj.guizhou.gov.cn/xwdt/mtjj/202205/t20220524_741835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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