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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生产通知书 皖药监药暂停〔2022〕2-2号

发布时间:2022-07-12    来源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安徽佰顺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1日至22日,我局在对你单位进行飞行检查中,发现严重缺陷2项、一般缺陷3项,质量管理体系不能有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现通知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立即暂停生产如下产品:

  1.中药饮片(净制、切制、蒸制、炒制、炙制、煅制)。

  如对本通知书不服,可以自收到之日起60日内向安徽省人民政府或者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二分局

               2022年7月5日

  


原文链接:https://mpa.ah.gov.cn/public/4140867/1210689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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